- 公司轉讓后,公司的商標還需要轉讓嗎?
- 商標轉讓和轉移的區別?
- 如果公司注銷了如何進行商標轉讓?
- 轉讓一項商標使用權,取得收入200000的會計分錄?
- 公司已經注銷,但商標注冊剛剛下來,怎能保留或轉讓,請指教?
公司轉讓后,公司的商標還需要轉讓嗎?
商標是以公司名義申請的話,所有人是公司,如果將公司整體轉讓給對方,那么就是公司已經屬于對方了,自然商標屬于對方。
如發生公司名字變更,地址變更協議聯系商標代理商變更,如只是法人、股東變更不需要變更商標信息。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標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為商標變更。公司注冊商標轉讓需提供的材料如下:1、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2、轉讓方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2份3、受讓方主體資格復印件(如果是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加個體戶執照;如果是公司提供: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4、轉讓人提供轉讓聲明公證書(如果能確保轉讓方公章從未更換過與申請商標時所加蓋的公章一致,可以暫時不做公證);5、轉讓申請書、轉讓協議書、轉讓聲明書;6、需要支付相應的過戶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商標轉讓和轉移的區別?
區別如下:
含義不同。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注冊商標轉移是指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情形。
內容不同。轉讓注冊商標要在轉讓后6個月以內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商標權的轉移不同于商標權的轉讓,它不是雙方法律行為,而是被繼受人消滅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繼受人表示接受商標權并向商標局履行轉移注冊商標手續即可實現商標權的轉移。
法律保護程度不同。商標轉讓是嚴格按照《商標法》等相關的進行的,屬于法律行為,而商標轉移是由客觀事實引起的,盡管也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程序簡單。
如果公司注銷了如何進行商標轉讓?
公司注銷后商標可以在一年之內轉讓,也可以提交注銷商標申請,如果公司在注銷時未將商標轉讓,對于已經決定歸屬的,則企業可以通過移轉將商標轉移出來。一般來說,公司若要注銷,名下的商標則可通過以下途徑得到有效利用:歸某個股東所有;
轉到個人名下:對遺忘處置的公司資產,在公司注銷后,應歸其股東共同所有;
轉到其他公司;
出售商標;
轉讓一項商標使用權,取得收入200000的會計分錄?
一、轉讓商標使用權,取得收入的會計分錄是:
1、確認轉讓時:
借:銀行存款 20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200000 二、無形資產所有權的轉讓即為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或"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損失"科目。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轉讓,出讓方仍保留對該項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僅將部分使用權讓渡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受讓方只能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合理使用無權轉讓。
轉讓取得的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發生與轉讓有關的各種費用支出計入"其他業務支出",不能注銷無形資產攤余價值。
公司已經注銷,但商標注冊剛剛下來,怎能保留或轉讓,請指教?
首先;作為商標代理人來講分為兩種情況來講;
第一、如果執照已經到工商局辦理完成注銷了并且商標已經清算完成,這樣是沒辦法轉讓和保留的、而且公章以及執照都已經作廢收回去了,商標局核實后也是不可以的。
第二、如果是執照剛剛注銷但,公章以及執照復印件都在手上,那這樣可以當天辦理轉讓出去,一旦商標局受理即便執照注銷也是完全沒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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