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阿斯利康騙保案愈演愈烈
第三方檢測機構為何造假?在基因檢測需求快速增長的背景下,如何規范、科學地展開基因檢測服務?
近日,基因檢測上市公司睿昂基因(688217.SH)陷入詐騙風波,公司四名核心高管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
公司與阿斯利康在基因檢測方面有深度合作,其檢測試劑盒指導EGFR TKI類靶向藥物治療,這也是阿斯利康明星腫瘤藥“泰瑞沙”的適應癥靶點。
睿昂基因是獨立醫學檢驗實驗室(ICL),在科創板上市,該公司過去一年股價跌去超過50%。睿昂基因由上海瑞金醫院血液研究所前助理研究員熊慧創立,熊慧畢業于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復旦大學微生物學博士,專業技術背景獲得業內認可。
近日,睿昂基因公告顯示,熊慧及3名副總被刑拘。有媒體稱此案與公司涉嫌篡改腫瘤患者基因檢測結果騙取醫保基金事件相關,主要涉及阿斯利康肺癌靶向藥物“泰瑞沙”。這一藥物上市之初價格高達5.1萬元一盒,2018年10月納入醫保后降至1.53萬元,醫保報銷后患者自付部分僅5000多元。
公開信息顯示,阿斯利康明星產品泰瑞沙于此前牽涉騙保案,多名醫藥代表曾因篡改患者基因檢測報告,以使該藥品符合醫保報銷條件而被判詐騙罪。而睿昂基因是阿斯利康EGFR-T790M液體活檢的主要服務提供商。
為何基因檢測機構要篡改腫瘤患者基因檢測結果?據悉,根據此前的醫保報銷規則,只有EGFR T790M檢測陽性的患者才能報銷泰瑞沙用藥費用。但有相關數據顯示,19del和L858R突變的患者也能在臨床中受益,但這部分患者因當時適應癥未被納入泰瑞沙的醫保報銷,而需要支付高昂的藥費。直至2021年3月,泰瑞沙適應癥才擴展覆蓋19del和L858R突變。
對此,有專業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稱,其中涉及兩個問題:一是藥物的超適應癥應用;二是騙取醫保基金。
“一個肺癌有150多種基因突變,但藥品的適應癥往往很窄,不會覆蓋到所有的適應癥。在這種情況下,臨床上超適應癥用藥在國內和國外都比較常見,有一些超適應癥用藥有臨床數據的支撐,但適應癥尚未注冊。”一位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道。
但他表示,騙保與超適應癥用藥應該區別看待。“超適應癥用藥是從患者的角度出發,有些患者有可能從超適應癥用藥中獲益,經患者同意可以采取用藥,但篡改數據、騙保就涉及違法行為了。”上述人士稱。
患者等不起,能用藥嗎
一位知名腫瘤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適應癥沒有獲批的情況下,如果有臨床循證醫學的支持,超適應癥的用藥也是被接受的,但是需要報批,而且不考慮一線、二線用藥。”
他同時指出,如果涉及醫保報銷的超適應癥用藥也同樣需要報備,國家衛健委、醫保局和國家藥監局專門就此發過文。
也有專家向第一財經記者指出,從2018年泰瑞沙被納入醫保,到2021年,納入另外兩個突變的適應癥,當中隔了三年,很多腫瘤患者等不起那么長時間。
“在這中間,是不是能夠尋求一種更快速的流程,讓患者能夠得到及時的治療,即便是不使用醫保。”某大型三甲醫院檢驗科人士王輝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王輝還稱,如果患者沒有正當的用藥渠道,但需求又是迫切的,那么就有可能尋求“旁門左道”。“腫瘤患者是很絕望的,哪怕有一線希望,他們都寧可’死馬當活馬醫’。”他表示。
近年來,在醫保政策改革下,越來越多的腫瘤藥能夠惠及患者,也催生了配套基因檢測服務的需求。業內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基因檢測作為腫瘤藥用藥指導不可或缺的環節,一種方式是由醫院內部出具報告,另一種是送到外部檢測。
外院檢測的“灰色地帶”
“大型醫院的檢測不太可能會造假,院外的檢測機構雖然也有認證資質,但這次事件暴露了這些檢測機構的漏洞,它們作為第三方機構的行為,如何去監管,尤其是在基因檢測需求日益增長的背景下。”跨國醫學檢測機構資深人士方柯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王輝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道,他所在的醫院腫瘤靶向藥的一部分檢測是院內進行的,從技術方面來說都能開展,但也有一些是送到外部檢測的。他沒有說明具體原因。
方柯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據他了解,外包檢測服務還存在一些“灰色地帶”。“基因檢測的價格往往比較高,不排除有些第三方機構與特定的醫生會有綁定,醫生就推薦患者去自己熟悉的機構進行檢測。”
“很多醫院近年來都在鼓勵在院內進行檢測,但事實上,由于種種因素,繞開醫院提供檢測報告的情況還是比較普遍。”方柯說道,“ICL都是有資質的,但醫院如何去把控質量,這個問題還有待解決。”
一位民營醫院管理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隨著越來越多的腫瘤靶向藥物和基因治療藥物問世,相應的基因檢測流程也走到了改革的“十字路口”。
“醫院與ICL的合作并不是新事物,這種模式已經長期存在,但現在的新問題是,伴隨著基因檢測技術的發展,以及基因組學和蛋白組學知識的大爆炸,醫生的認知也有局限性,越來越多地需要依賴外部的技術,通過與外部機構合作對患者進行治療。”他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道。
上述人士認為,在這個過程中,監管的復雜性,醫療責任的認定等諸多方面都面臨新的挑戰,需要不斷地在監管與創新之間尋找平衡,這是一個永恒的話題,一些國外的先進經驗也值得借鑒。
LDT發展緣何滯后
多年來,為了推動腫瘤藥等產品在臨床上的加速應用,我國也參考了國外發展較為成熟的實驗室自建檢測(LDT)的模式,鼓勵醫院與第三方檢測機構合作開發檢測試劑,滿足更多臨床上的需求。
LDT是指尚未獲得產品注冊,僅在實驗室內部研發、驗證和使用的體外診斷項目,其不得作為檢測試劑出售給任何其它醫學檢驗部門、醫院及個人。
“LDT對于腫瘤藥在臨床上的應用意義重大,它可以理解為醫院的自制試劑,用于檢測。有些藥物在臨床的應用只能通過LDT的方式,例如它可以針對腫瘤的一些新突變。”方柯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他進一步稱,在國外,LDT的監管相對較松,一些地方的州政府就可以批準試劑,而無需通過FDA的審批。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LDT主要開放給大型公立醫院進行試點的,鼓勵醫院與廠商聯合開發,以推動新的檢驗技術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進入臨床應用。
在上海,LDT的試點醫院包括瑞金、中山和兒童醫學中心。中山醫院相關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只要是創新臨床有應用需求的,目前就可以展開LDT。
然而,LDT在國內的發展一直難以取得較大的突破。對此,王輝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LDT監管流程復雜,試劑審批仍然參照成熟藥品的監管方式,阻礙了該行業的發展。
王輝表示:“現在藥監部門對LDT的要求仍然是要按照流程報注冊證,這與該制度通過快速、低成本的方式進入臨床應用的初衷相違背了,難以發揮出LDT的效應。”
在王輝看來,醫學科學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對創新模式的探索,“任何技術有獲益,就要要承擔風險,而風險平攤才能讓風險降到最低,讓獲益最大化。”
他認為,LDT的試點應科學地開展。醫生、醫院檢驗科、患者需要各自承擔風險,檢驗科要對檢測技術承擔風險,醫生要對檢測結果有科學的理解和判斷,從患者來說,要承擔自身的風險。
(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王輝、方柯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