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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靈(維權)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南通產業控股集團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江蘇省南通市,2010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碼300091。金通靈科技是一家依托工業鼓風機、壓縮機、小型汽輪機、新能源鍋爐、海水制冰機等核心高端設備制造,具備新能源系統集成、可再生能源系統集成、分布式能源系統集成、壓縮空氣站集成、儲能工程集成等相關工程建設、總包及合同能源管理能力,能根據客戶需求提供EPC、BOT、BOO等服務,服務于電力、化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等多個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
2023年4月27日閉市后,金通靈公司發布《關于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2021年虛增的凈利潤等財務數據予以更正。
2023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02023004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2023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蘇證監罰字〔2023〕12號)經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17年至2022年,金通靈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分別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導致公司相應年度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本案擬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并明確本案權利人范圍為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與本案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的投資者:
(一)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并于2023年6月27日(含)閉市后當日仍持有金通靈股票;
(二)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間賣出金通靈股票。
(本文由萬商天勤(上海)律師事務所劉彥梅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劉彥梅律師,主要從事金融訴訟、公司訴訟律師,遼寧大學法律碩士,具有保薦代表人(投資銀行)資格、證券從業、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實務經驗,中國證券業協會講師。目前已通過CPA審計、經濟法、會計、戰略、稅法,是為數不多的具有投行、財務思維的律師,她在證券訴訟和商事訴訟領域深耕多年,贏得了業界的好評和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