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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花股份(維權)”或“公司”)發布公告稱,董事長邢雅江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董事長邢雅江進行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執業證號: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4年12月21日之前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4年12月21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可通過“新浪股民維權平臺”自愿登記索賠。(趙敬國律師專欄)
回顧本案,2024年8月27日,上交所發布對金花股份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因涉嫌犯罪,金花股份董事長邢雅江于2024年4月23日至7月26日被公安機關采取了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信息,遲至2024年8月24日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情況。上交所對金花股份及時任董事長邢雅江予以監管警示。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4年12月21日之前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4年12月21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均可發起索賠登記。
信本股民索賠團隊提醒,金花股份控股股東被立案調查,因此受損的投資者,可自愿發起索賠登記。
維權條件:
金花股份:于2024年12月21日之前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4年12月21日及之后是否賣出。(具體賠付范圍由法院確定)(金花股份維權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敬國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趙敬國律師,于1999年取得律師資格,法學理論知識扎實,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開始律師執業,承辦過千余起各類訴訟案件,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爭議處理經驗,尤其擅長處理證券糾紛、金融、不良資產等方面的業務。執業至今,趙敬國律師代理投資者訴多家上市公司索賠案件,已經勝訴或已經獲賠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賠、中兵紅箭索賠、步森服飾索賠、中潛股份索賠、奧瑞德索賠、獐子島索賠、天神娛樂索賠、撫順特鋼索賠、飛樂音響索賠、香溢融通索賠、延安必康索賠、歡瑞世紀索賠、紫晶存儲索賠、澤達易盛索賠、安妮股份(維權)索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