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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三盛教育(300282)時公告收到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提示,三盛教育虛假陳述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目前有兩段條件可能發起索賠,提示注意。(許峰律師專欄)
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告顯示,經查明,三盛教育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三盛教育未按規定披露林榮濱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導致的關聯交易。
二、三盛教育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
三、三盛教育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曾赳雄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導致的關聯交易。
四、三盛教育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對外擔保。
五、三盛教育收購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權相關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六、三盛教育子公司購買資產相關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七、三盛教育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天雄新材的關聯交易。
此外,2023年12月29日,三盛教育公告收到證監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三盛教育違法事實如下:
一、未及時披露違規擔保事項
2020年至2021年,未經三盛教育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三盛教育的全資子公司廣東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資有限公司,通過存款質押方式違規提供對外擔保,三盛教育未按照規定對相關應當披露的重大擔保事項予以及時披露。
二、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在三盛教育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中如實完整披露報告期內相關重大擔保事項,導致三盛教育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三、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為,在2021年7月5日到2022年4月28日之間買入三盛教育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以及在2022年2月1日到2023年12月30日之間買入三盛教育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30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目前均已可發起索賠。(*ST三盛維權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許峰律師,2008年起律師執業,執業服務范圍涉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領域索賠代理。十幾年來已代理近兩百只股票的投資者勝訴或調解獲賠,同期還在代理訴訟時效內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賠案件,部分也已有勝訴以及調解獲賠先例。執業證號: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