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月4日訊(記者 林堅)新年伊始,5張涉及違規持股、炒股的罰單同天密集發布。1月3日,北京證監局、山西證監局以及深圳證監局均開出了有關罰單,罰單內出現的執業機構名字就包括了國都證券、招商證券、國金證券、中山證券、華源證券5家。
一是根據北京證監局官網所示,國都證券存在兩項問題,一是對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的制度建設及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二是對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的內部監測檢查機制不到位,未能主動發現并向監管部門報告從業人員違法持有股票的行為。基于此,國都證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其中,公司時任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楊江權也因違規持有股票被罰款15萬元。
二是根據深圳證監局官網所示,證券從業人員蘇寶亮2016年1月至2024年3月先后在國金證券、招商證券工作,期間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證券,違反了《證券法》,最終沒收蘇寶亮違法所得約147萬元,并處以75萬元罰款,合計罰沒222萬元。
三是根據深圳證監局官網所示,2007年7月至今,譚睿為中山證券員工,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證券,違反了《證券法》,深圳證監局責令譚睿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并處以4.5萬元罰款。
四是根據山西證監局官網所示,朱仁來在華源證券山西分公司從業期間存在三個違規,其中一個就是違規操作客戶證券賬戶,屬于“代客炒股”;另外兩項違規就是向客戶提供開通科創板知識測評答案,以及未完整報備實際使用所有設備的MAC地址。朱仁來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朱仁來要在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書面報告。
值得一提的是,這四張罰單內,違規持股、炒股的盈虧結果有所不同,比如國都證券時任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楊江權就虧損了131萬元;證券從業人員蘇寶亮盈利了147萬元;中山證券在職員工譚睿累計虧損59萬元。
整體來看,從去年以來,圍繞違規持股、炒股的處罰很密集,監管行動持續不斷且措施多樣。從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到推動券商內部自查自糾,各證監局開展專項現場檢查,同時在券商文化建設自評中,對涉及員工違規炒股嚴重的情況予以扣分處理。
財聯社記者曾在年度報道《整治違規炒股,2024年證券業罰單超百張,罰沒高達數億元》中對2024年監管針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進行了跟蹤,2024年共發出超百張罰單,涉及150位違規炒股的從業人員,波及18家券商,罰沒金額合計高達數億元。
楊江權、國都證券兩次收罰單
具體來看,國都證券方面,兩項違規事項與時任公司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楊江權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一事有關。2024年10月22日,身為國都證券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楊江權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一日他主動辭去了擔任的所有職務。在過去了不到三個月時間,相關的調查以及處罰結果悉數披露在北京證監局官網。
根據1月3日北京證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自2022年10月28日,遼寧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首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間,楊江權使用其本人在國都證券開立的證券賬戶持有“成大生物”80,000股。經北京證監局約談,2024年6月28日,楊江權將前述80,000股“成大生物”全部賣出,賣出金額合計1,943,655.63元,虧損1,309,037.87元,即約虧損131萬元。
關于對國都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北京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楊江權)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2024年10月22日彼時楊江權辭去了高管職務,但其從業人員身份依然存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自2020年8月26日起,楊江權先后擔任國都證券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等職務,截至2024年11月14日仍為國都證券員工,系券商從業人員。
從結果來看,楊江權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亦未要求聽證,且以上違法事實,有證券賬戶資料、詢問筆錄、相關公告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楊江權上述持有股票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所述違法行為。
楊江權被立案調查曾一度受到業內的高度關注,在于總經理的職務。如今,楊江權因違法持有股票,被處以15萬元的罰款。監管稱,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不過,在立案調查之時,國都證券曾在公告中稱,目前公司經營正常,本次立案調查事項為對楊江權個人的調查,不會對公司正常經營、財務狀況構成嚴重不利影響。
履歷顯示,楊江權1973年4月出生,經濟學博士,曾任西南證券投資銀行部高級經理、北京睿匯德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執行總裁、國投中魯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西南證券投資銀行部執行董事、西證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北京易添富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等職務。
2020年5月,楊江權任國都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該公司為國都證券全資子公司,同年8月任國都證券副總經理,12月兼任財務負責人。2022年2月,楊江權代行國都證券總經理、首席信息官等職務,同年5月正式被聘為總經理,并兼任財務負責人至立案調查。
這已不是楊江權首次受到監管關注。在楊江權2024年10月被立案前的半年時間里,作為公司總經理和落實廉潔從業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楊江權就因公司廉潔從業內控制度不完善、部分業務活動費用支出缺乏內部規定及限定標準等問題,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北京證監局的警示函。
可以看到,一方面,國都證券因公司治理存在問題,時任負責人楊江權被罰,另一方面,因時任負責人楊江權違規持有股票,反映出公司治理存在問題,兩張罰單都是“個人+公司”。
在今年1月3日披露的罰單內,根據《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5號)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國都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楊江權進行行政處罰的當口,業界也關注是否會對“浙商證券+國都證券”收購案有所影響。2017年國都證券在新三板正式掛牌,2024年6月浙商證券擬通過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的交易方式受讓國都證券股份,此前第一大股東是中誠信托。2024年12月,浙商證券收購國都證券34.25%股權獲證監會核準,核準浙商證券成為國都證券主要股東,核準公司實控人浙江省交通集團成為國都證券實控人,目前股份也完成過戶。
蘇寶亮曾在國金、招商工作,罰沒222萬元
來看個體罰單,深圳證監局對蘇寶亮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證券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監管層,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
深圳證監局對蘇寶亮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證券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2016年1月至2024年3月,蘇寶亮先后在國金證券、招商證券工作,系證券從業人員。
2018年6月13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間,蘇寶亮使用詹某茂名下中信證券賬戶、中信建投證券賬戶、招商證券賬戶和冀某龍名下招商證券賬戶,持有、買賣“平安銀行”“光大證券”“隆22轉債”等多只股票或可轉債,累計盈利1,470,437.74元。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和社會危害程度,并結合其主動供述、配合調查等情節及違法行為跨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別情形,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沒收蘇寶亮違法所得1,470,437.74元,并處以750,000元罰款。
中山證券在職員工違規炒股,被罰款
來看深圳證監局另一張罰單,2007年7月至今,譚睿為中山證券員工,屬于證券公司從業人員。
“姚某某”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路百度國際大廈證券營業部賬戶下設兩個子賬戶,其中普通賬戶開立于2014年7月16日,信用賬戶開立于2015年4月8日。2014年8月8日至2023年12月11日期間,譚睿操作“姚某某”證券賬戶持有、買賣多只股票及可轉債,累計虧損585,005.81元,期末仍持有“國電電力”“ST聯絡”“蘭衛醫學”3只股票。
對譚睿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證券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監管稱,上述違法事實,有涉案證券賬戶資料、交易記錄、銀行賬戶資料、詢問筆錄、勞動合同、情況說明、交易所計算結果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證監局認為,譚睿作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證券,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及《證券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所述違法行為。
罰單顯示,當事人譚睿積極配合調查,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并結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別情形,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最終決定責令譚睿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并處以45,000元罰款。
華源證券員工遭罰,違規包括代客炒股等
聚焦個人罰單,山西證監局稱朱仁來在華源證券山西分公司從業期間存在三項問題,一是違規操作客戶證券賬戶;二是向客戶提供開通科創板知識測評答案;三是未完整報備實際使用所有設備的MAC地址。可以看到,包括代客炒股抑或是幫助客戶提供考試答案,這類都是監管重點關注所在。
山西證監局稱,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款以及《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
關于對朱仁來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根據《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山西證監局決定對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財聯社記者 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