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金融一線消息,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南寧市監察委員會對中國建設銀行廣西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石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石強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服務安排;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公司在貸款授信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石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建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石強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張石強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南寧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張石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