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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過多件重大影響案件的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特別提示,思科瑞(維權)信披違規被責令改正,受損股民可索賠。(章祥兵律師專欄)
2025年1月18日,成都思科瑞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思科瑞)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四川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思科瑞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經查,我局發現思科瑞2022年度在未達到收入確認條件的情況下確認收入996.04萬元,導致公司2022年度報告中多計營業收入996.04萬元,多計利潤總額753.33萬元,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十二條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第五條的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思科瑞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章祥兵律師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關于信息披露的規定,構成虛假陳述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實際發生的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
思科瑞因信息披露違規,被四川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根據司法解釋規定,受損股民可索賠。
目前,章祥兵律師正在代理思科瑞受損投資者索賠訴訟工作,管轄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索賠條件為:
在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期間買入思科瑞股票,且在2025年1月1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思科瑞維權入口)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請盡快聯系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團隊,并快遞下述文件:身份證復印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詳細聯系方式。
章祥兵律師聲明:
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ㄕ孪楸蓭?,證券維權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現為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律師。擅長代理證券訴訟、金融維權案件,有多年投資者維權訴訟經驗,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數百件投資者維權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標志性意義的案件。投資者訴索菱股份(維權)及董監高案件,入選深圳中院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十大典型案例;中國銀行“原油寶”民事案件入選2020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