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盛華觀察
2025年1月2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顯示,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娃哈哈集團”)對387件“娃哈哈”系列商標啟動轉讓程序,受讓方為其參股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食品公司”)。
這一動作因涉及價值超900億元的品牌資產歸屬權變更,以及食品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宗馥莉(宗慶后之女)的私人控股背景,迅速引發“國有資產流失”的爭議。
盡管娃哈哈集團聲稱此舉為“歷史遺留問題清理”和“合規化經營”,但圍繞商標權屬的法律效力、國資監管程序及員工權益等問題,輿論質疑聲浪持續發酵。
“歷史糾葛”與“新管理層動作”
娃哈哈商標權屬爭議可追溯至1996年。彼時,娃哈哈集團與法國達能成立合資企業食品公司,并簽署《商標轉讓協議》,計劃將商標作價1億元注入合資公司,但國家商標局以“違反《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為由未予核準。1999年,雙方改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允許合資公司使用商標,但所有權仍歸娃哈哈集團。
2007年,杭州仲裁委員會裁定《商標轉讓協議》終止,商標歸屬娃哈哈集團。然而,娃哈哈集團在2025年的聲明中提出,食品公司自成立時即通過“商標出資”獲得所有權,但因“達娃糾紛”未完成登記備案,如今需補全手續。這一說法與仲裁結果存在明顯矛盾,被指“推翻歷史定論”。
自宗馥莉接任董事長以來,娃哈哈推行現代化管理改革,包括清理歷史問題。2024年公司營收重回700億元,增長40%,但商標轉讓被認為是其“全面掌權”的關鍵一步。食品公司由宗馥莉控股51%,而娃哈哈集團第一大股東為杭州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持股46%),國資背景與私人控股企業的資產轉移成為爭議核心。
爭議焦點
1. 商標價值評估與國資權益
根據國際品牌評估機構GYBrand數據,2024年“娃哈哈”品牌價值達911.87億元。若按國資持股46%計算,杭州上城區國資應享有約412億元的權益。然而,娃哈哈集團未通過公開競價程序,直接將商標轉讓至宗馥莉控股的食品公司,被質疑違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該法規要求,涉及國有資產的轉讓需經公開程序,非公開轉讓需逐級報批。而此次轉讓既未公告,亦未披露國資監管部門審批文件,程序合法性存疑。
2. 法律效力之爭:所有權歸屬懸疑
娃哈哈集團堅稱,食品公司自1992年成立時已通過“商標出資”獲得所有權,此次僅為補辦登記。但歷史文件顯示,1996年合資協議中的商標轉讓未獲核準,2007年仲裁亦確認商標歸屬集團。法律專家指出,商標登記是所有權轉移的必要條件,僅憑出資協議無法認定權屬變更。娃哈哈的聲明被指“混淆法律事實”。
3. 員工權益與“去娃哈哈化”爭議
除商標問題外,娃哈哈員工爆料稱,部分員工因拒絕將勞動合同從集團轉簽至宗馥莉控制的宏勝集團,年終獎遭大幅削減。盡管公司否認關聯,但員工認為此舉是“掏空集團資源”的信號。此外,2018年娃哈哈清退員工持股計劃,將股權集中至管理層,進一步加劇內部矛盾。
各方回應與輿論博弈
娃哈哈在聲明中多次強調,商標轉讓是履行1992年出資義務,符合公司章程,且“未對經營造成影響”。其法律團隊解釋,2007年仲裁僅判定《轉讓協議》終止,未否定出資約定,因此“食品公司始終是實際權利人”。
作為最大股東的杭州上城區文商旅集團,最初對轉讓表示“不知情”,后稱需進一步了解。審計報告顯示,該國資股東自2019年以來未獲分紅,與其在杭州銀行等投資形成鮮明對比。輿論質疑國資監管缺位,導致“娃哈哈利益家族化”。
多位法律學者指出,即使商標出資成立,轉讓仍需履行國資監管程序,否則可能構成國有資產流失。品牌管理專家則認為,娃哈哈需通過IPO或公開評估明確權屬,而非“內部騰挪”。
深層矛盾:改革陣痛與利益重構
此次爭議折射出中國民營企業代際交接中的典型問題:
1. 歷史模糊性與現代合規沖突:早期改制中“模糊操作”積累的權屬問題,在新管理層推動透明化時暴露風險。
2. 國資與家族利益平衡:宗馥莉試圖通過商標轉讓強化控制權,但需在國資監管框架內尋求合法性。
3. 員工與企業認同危機:股權回購、合同轉簽等動作削弱員工歸屬感,影響企業穩定性。
合規化還是利益輸送?
娃哈哈商標轉讓風波不僅是法律與歷史的博弈,更是中國民營企業治理轉型的縮影。宗馥莉的現代化改革能否在合規框架下實現“破局”,仍需國資監管部門、法律機構及市場共同審視。若最終證明轉讓程序存在瑕疵,娃哈哈或面臨國有資產追責與品牌信任危機;反之,則可能為類似歷史問題提供解決范本。